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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爱尔兰扩大塑料袋征税范围

  据相关消息透露,2015年1月中旬开始,北爱尔兰将对零售价低于20便士的所有新塑料袋征税。

  2013年4月,北爱尔兰首次推行手提袋征税(The Carrier Bag Levy)。自1月19日起,当地将对售价低于20便士的单一用途手提袋征税5便士——不管这些手提袋是一次性的还是可重复使用的,也不管是由哪种材料制成的。

  但是,以下手提袋在征税范围之外:

  ·盛放外带热食和热饮的袋子;

  ·专用于装某些物品的袋子,比如未包装食品、种子和种球,斧子/刀具/刀片,被泥土弄脏的物品,以及一些药品;

  ·通过安检后装着在机场所买物品的袋子;

  ·在购买了一项服务后(比如:鞋子修理或干洗)使用的袋子;

  ·某种特定尺寸,专用于包装生肉或生鱼的袋子;

  ·特定类型的小袋子;

  ·邮购袋或快递袋等专用袋;

  ·用来替代破旧袋子的免费供应的袋子;

  ·零售价高于20便士的手提袋。

  北爱尔兰环境部长Mark Durkan说道:“为了防止废弃物,我们本来就在实行对一次性塑料袋征税5便士。这很有用。但是,证据显示可重复使用的廉价塑料袋销售量已经大幅上涨。所以为了进一步减少废弃物,我们也需要对这些塑料袋征税。”